發票常見問題
根據財政部令《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》,於百麥分消費開立之「個人電子發票」、「公司用電子發票」,不主動寄送,百麥分亦會將發票號碼上傳至政府平台。依據選擇之載具(會員載具/手機條碼/自然人憑證),可至綠界科技電子發票查詢或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。
在百麥分網站結帳選擇「會員載具」時,將以「綠界科技會員載具」作為儲存電子發票載具。
電子發票開立後,系統將發送發票開立通知信至您下單時所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。
可自行將綠界會員載具歸戶,相關資料請參考:【發票歸戶】收到發票開立通知信後要如何進行歸戶?
電子發票開立後,將發送發票開立通知信至您下單時所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。
電子發票開立通知信中有電子發票資訊連結,可連結至綠界科技電子發票查詢詳細資訊。在發票開立48小時後,亦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。
已捐贈的發票無法索回,一旦捐贈就不能反悔,其所有權即屬於受贈單位。
請在結帳時選擇「公司用發票」,並填寫正確的電子郵件地址、統一編號及公司名稱。電子發票開立後,系統將發送電子發票證明聯檔案至您下單時所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。
百麥分電子發票全面採用自動化系統開立,請恕無法指定開立其它品名、金額,或指定開立日期。
當您完成儲值後,將會開立該筆儲值金額之電子發票,而後續使用會員點數做單筆扣款時,則不另行開立發票。
發票一經開立,無法更改發票種類。個人發票無法換開公司用發票;公司用發票無法換開個人發票。
請於結帳時確認應取得個人用發票(個人消費)或公司用發票(報帳用)發票,百麥分已盡告知義務,且為配合國稅局勸止二聯換開三聯之政策,百麥分權利考量各因素後拒絕換開發票。
若公司用發票資料錯誤,需更改統一編號,請來信告知原因並註明正確公司名稱、統一編號,於收到發票開立通知信三天內(最慢於次月3號前),寫信至 [email protected] (以收信時間為憑)逾期不受理。我們將重新為您開立,原始發票將為您做廢,重新開立新的發票,屆時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您。一般處理時間需約一週(不含假日)。
為配合電子請款結帳,故一張訂單對應一張發票,恕無法分別開立多張。
系統會於奇數月份的 29 號核對中獎發票。若有中獎將以當初您於訂單留存之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通知。
收到中獎發票通知可依信件內說明至全台的 7-ELEVEN ibon、全家 Famiport 列印中獎發票。
若已歸戶至共通性載具(手機載具/自然人憑證),則將由財政部統一通知中獎人,或您可由超商之多媒體服務機查詢、列印並兌獎 。
如原資料錯誤或其他原因致使無法通知原購買人時,不再另行通知亦無法協助後續中獎發票處理。
每一筆訂單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僅開立乙次,遺失恕不補發。請參閱財政部說明。